? 為規范服務行為,提高服務品質,弘揚先進,促進全體巾幗員工服務的自覺性,充分展示巾幗文明崗良好的服務形象,擬在原有實施營業廳“每月一星”評比方案的基礎上,制訂“巾幗文明崗每月一星”評比制度。
一、指導思想
踐行巾幗文明崗“奉獻于嘉燃,服務于社會”創建宗旨,促進全體崗員服務素質和業務素質的提高,充分發揮先進崗員的示范和表率作用,努力建設一支有“四自”精神,積極向上的嘉燃集團一線服務隊伍。
二、參評范圍
以洪波路營業廳、建國北路營業廳、熱線中心為評選單位,每單位每月評選一名服務明星。
三、評比標準
1、全月無任何途徑反映的有責投訴,無意見箱(本)上的批評和意見。
2、遵守服務人員禮儀規范,遵守服務人員服務紀律,崗員間團結友愛,互幫互助,好評率高。
3、有較高的業務能力,無原則性差錯發生,一般性差錯率較低。
4、積極參加各項各類培訓,培訓成績合格。在崗虛心好學,工作積極,月承擔工作量占全員平均工作量的半數以上。
5、當月無曠工,無遲到早退,請假(含年休)不超過三個工作日。
6、服從部門負責人工作安排,在崗位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。
四、評比方法
1、評比考核月為上一個月的26日至當月25日。每月26日-30日各單位由組長負責,按評比標準和月度經濟責任考核標準進行每月一星評選,符合評比標準且月度經濟考核名列前茅的上報客戶服務部。
2、客戶服務部按標準進行審核,下發各評比單位公示一天。
3、當月5日前每月一星欄刊明星照片和姓名。
五、獎勵
1、對“每月一星”將給予一定的獎勵金。
2、“每月一星”的上榜數作為年度評比或綜合評比的重要依據之一。
六、要求
1、崗位成員要充分認識“每月一星”評比的意義,認真積極參加,爭當“每月一星”。
2、要充分利用好此項激勵機制,在調動崗員工作熱情過程中起到積極作用,形成創先進爭上游的良好氛圍。
3、評選過程中各崗位崗員要自我總結,肯定成績,找出差距,有則改之無則加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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